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、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
注: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、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,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。
1、本基金在保本期内,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(包括转换转入),详情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。
2、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,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,若该日为非工作日,则不予开放。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。在确定赎回开始时间后,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《信息披露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。